【金融知识普及月】非法证券期货活动风险提示
首页>> 投资者教育>> 权益保护
2022-09-08 作者:客服中心 来源:东兴期货 浏览次数:1598

       近期,有相关公司宣传称其将在“莫桑比克国际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售卖“原始股”。

       根据《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境外证券交易所驻华代表机构应向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境内企业直接或者间接到境外发行证券应当符合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境外交易所在中国境内开展市场介绍等活动前应当依法设立驻华代表机构。截至目前,境外交易所设立的驻华代表处名录中无“莫桑比克国际证券交易所”。

        目前,各类非法证券活动花样不断翻新,隐蔽性强,欺骗性大,仿效性高。请广大投资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远离非法证券活动,以免遭受财产损失。如因参与非法证券活动被骗,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版权所有@2009-2025    东兴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上海市杨树浦路248号瑞丰国际大厦22楼     邮编:200082
支持IPv6
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04716号-1 沪公安网备 31010902001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