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 保护您的金融安全” —— 2020年度反洗钱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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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08 作者:合规部 来源:东兴期货 浏览次数:23772

一、主动配合反洗钱义务机构进行身份识别


1.开办业务时请您带好有效身份证件

有效身份证件是证明个人真实身份的重要凭证。为避免他人盗用您的名义、窃取您的财富,或是盗用您的名义进行洗钱等犯罪活动,当您开立账户、购买金融产品以及以任何方式与金融机构建立业务关系时:

●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如实填写您的身份信息;

●配合金融机构通过现场核查身份证件的真实性,或以电活、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您确认身份信息;

●回答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的合理提问。

如果您不能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将不能为您办理相关业务。


2.存取大额现金时请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凡是存入或取出5万元以上人民币或者等值1万美元以上外币时,金融机构须核对您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

这不是限制您支配自己合法收入的权利,而是希望通过这样的措施,防止不法分子浑水摸鱼,保护您的资金安全,创造更安全、有效的金融市场环境。


3.他人替您办理业务,代理人应出示他/她和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金融机构工作人员需要核实交易主体的真实身份、当他人代您办理业务时、需要对代理关系进行合理的确认。

特别提醒:当他人代您开立账户、购买金融产品、存取大额资金时,金融机构需要核对您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身份证件到期更换的,请及时通知金融机构更新相关信息

金融机构只能向身份真实有效的客户提供服务,对于身份证件已过有效期的,超过合理期限仍未更新的,金融机构可中止办理相关业务。


二、不要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以及账户、银行卡和U盾和二维码


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以及账户、银行卡和U盾可能会产生以下后果:

●他人盗用您的名义从事非法活动;

●协助他人完成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

●您可能成为他人金融诈骗活动的“替罪羊”;

●您的诚信状况受到合理怀疑;

●您的声誉和信用记录因他人的不当行为而受损。


三、做好个人账户分类管理


Ⅰ类户是“钱箱”,用于存放个人的工资收入等主要资金来源,安全性要求高。通常需要在银行柜面开立。

Ⅱ类户是“钱夹”,用于个人日常刷卡消费、网络购物、网络缴费等。可以采用数字证书或者电子签名开立。

Ⅲ类户是“零钱包”,用于金额较小、频次较高的交易,如常见的手机扫码支付。可以采用数字证书或者电子签名开立。

●Ⅲ类户任一时点账户余额不得超过2000元;

●Ⅲ类户消费和缴费支付、非绑定账户资金转出等出金的日累计限额合计为2000元,年累计限额合计为5万元。


四、提高风险意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


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请做好以下几点:

●坚持账户实名制,不向他人出售账户或者协助他人开户;

●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不轻易向他人透露个人身份信息、账户信息、支付信息等;

●不参与买卖银行账户、银行卡、POS机具等;

●做好个人账户分类管理,建议将Ⅱ类户、Ⅲ类户用于网络支付和移动支付;

●不轻信、不盲从未经证实的转账信息;

●如果不慎遭遇电信网络诈骗,要保留微信、QQ、短信等往来信息,以及ATM转账、网银转账、手机银行转账、支付宝支付、微信支付等转账凭证或者信息,便于警方锁定犯罪嫌疑人。


五、谨防首付贷等违规购房融资洗钱


以下购房融资都是违规的:

●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为购房人垫付首付款或采取首付分期等其他形式变相垫付首付款,通过任何平台和机构为购房人提供首付融资,以任何形式诱导购房人通过其他机构融资支付首付款,组织“众筹”购房;

●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小额贷款公司以线上、线下或其他任何形式为购房人提供的首付融资或相关服务;

●房地产中介机构、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小额贷款公司为卖房人或购房人提供的“过桥贷”“尾款贷”“赎楼贷”等场外配资金融产品;

●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等资金挪用于购房。


文章来源:中国金融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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