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郑商函〔2023〕951号文的决定,自2023年12月4日结算时起,纯碱期货240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自2023年12月11日结算时起,纯碱期货240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0%。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我公司将对上述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做相应调整。
特此通知。
东兴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