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郑商函〔2023〕683号文的决定,对纯碱期货部分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自2023年9月12日结算时起,纯碱期货2310、2311及2312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
二、自2023年9月15日结算时起,纯碱期货2310、2311及2312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0%。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我公司将对上述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做相应调整。
特此通知。
东兴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9月8日
附 件
纯碱期货部分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情况
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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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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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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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结算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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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结算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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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碱2310、2311及2312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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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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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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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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