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大商所发〔2023〕169号文的决定,自2023年5月4日交易时起,对焦煤期货合约手续费标准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期货品种
调整前(成交金额的万分之X)
调整后(成交金额的万分之X)
非日内交易
日内交易
焦煤
1
1.4
3
我公司将对上述品种交易手续费标准做相应调整。
特此通知。
东兴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