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郑商函〔2021〕857号文的决定,对动力煤期货部分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交易手续费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自2021年10月27日结算时起,动力煤期货2111、2112及220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40%,动力煤期货2204、2205、2206、2207、2208、2209及2210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0%。
二、自2021年11月1日结算时起,动力煤期货2202、2203、2204、2205、2206、2207、2208、2209及2210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30%。
三、自2021年10月26日当晚夜盘交易时起,动力煤期货2111、2112、2201、2202、2203、2204、2205、2206、2207、2208、2209及2210合约的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120元/手,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120元/手。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我公司将对上述品种交易保证金和手续费标准做相应调整。
特此通知。
东兴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