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郑商函〔2020〕450号文和《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自2020年12月18日结算时起,动力煤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8%,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6%,其中动力煤期货2101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0%。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我公司将对上述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做相应调整。
特此通知。
东兴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