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上期发〔2020〕311号文的决定,自2020年8月20日(周四)收盘结算时起,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白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其他事项按《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执行。
我公司将对上述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做相应调整,详见公司官网首页-交易提示-每日结算(客户保证金)参数一览表。
特此通知。
东兴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