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郑商函〔2020〕313号文的决定,自2020年8月18日结算时起,玻璃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6%,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5%;玻璃期货2009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仍为20%,涨跌停板幅度仍为7%。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我公司将对上述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做相应调整。
特此通知。
东兴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