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郑商函〔2020〕307号文的通知,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经郑州商品交易所研究决定,对玻璃期货2009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作如下调整:
一、自2020年8月10日结算时起,玻璃期货2009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0%,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
二、自2020年8月17日结算时起,玻璃期货2009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0%。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我公司将对上述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做相应调整。
特此通知。
东兴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