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大商所发〔2020〕127号文的决定,自2020年3月26日(星期四)结算时起,大连商品交易所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和聚氯乙烯品种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分别调整为5%和6%。
我公司将根据交易所通知,自2020年3月26日(星期四)结算时起,对上述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水平做相应调整。
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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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结算时起公司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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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大豆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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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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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大豆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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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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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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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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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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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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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氯乙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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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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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市场行情波动剧烈,交易所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较频繁,请您加强风险防范,及时关注公司官网首页-交易提示-每日结算(客户保证金)参数一览表。
特此通知。
东兴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