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大商所发〔2020〕111号文决定,自2020年3月19日(星期四)结算时起,大连商品交易所苯乙烯期货各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分别调整为9%和11%。
我公司苯乙烯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水平仍维持20%不变。
特此通知。
东兴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