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大商所发〔2019〕225号文《关于发布<大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者适当性业务指南>和修订<大连商品交易所期权业务指南>的通知》和郑商函〔2019〕213号文《关于发布<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者适当性制度操作指引>的通知》,已通过我公司适当性评估获得交易所某上市品种交易权限的客户,可以在我公司获得该交易所其他上市品种交易权限,不再重复进行适当性评估。
例如,您已通过我公司适当性评估,获得大商所铁矿石特定品种的交易权限,则您可以免适当性评估获得大商所豆粕、玉米等商品期权的交易权限。
再如,您已通过我公司适当性评估,获得郑商所白糖、棉花等商品期权的交易权限,则您可以免适当性评估获得郑商所PTA特定品种的交易权限。
若您已通过适当性评估,获得特定品种或商品期权的交易权限,希望开通相应交易所其他上市品种的交易权限,请致电4008808211申请开通。祝您投资顺利!
东兴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