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中金所的相关通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对股指期货做出如下调整:一是自2018年12月3日结算时起,将沪深300、上证50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标准统一调整为10%,中证500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标准统一调整为15%;二是自2018年12月3日起,将股指期货日内过度交易行为的监管标准调整为单个合约50手,套期保值交易开仓数量不受此限;三是自2018年12月3日起,将股指期货平今仓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四点六。
我公司将对上述合约交易手续费和保证金收取标准做相应调整。
请各投资者注意防范风险,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东兴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