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股指期货交易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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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03 作者:rsadmin 来源:东兴期货 浏览次数:5420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中金所的相关通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对股指期货做出如下调整:一是自2018123日结算时起,将沪深300、上证50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标准统一调整为10%,中证500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标准统一调整为15%;二是自2018123日起,将股指期货日内过度交易行为的监管标准调整为单个合约50手,套期保值交易开仓数量不受此限;三是自2018123日起,将股指期货平今仓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四点六。

我公司将对上述合约交易手续费和保证金收取标准做相应调整。

请各投资者注意防范风险,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东兴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18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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