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上能发〔2018〕67号的决定,自2018年11月28日(周三)收盘结算时起,原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7%调整为10%,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停板幅度由5%调整为8%。
我公司将对上述品种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做相应调整。详情请见网站首页交易提示每日结算(客户保证金)参数一览表。
特此通知。
东兴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