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上能发[2018]49号文的决定,若2018年9月20日(星期四)未出现单边市,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原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7%调整为8%,涨跌停板幅度由5%调整为6%。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其他事项按《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执行。
我公司将对上述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做相应调整。
特此通知。
东兴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