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郑商函发[2018]308号文的决定,自 2018 年 8 月 24 日结算时起,PTA 期货 1809 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 20%;PTA 期货 1811 合约、1901 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 8%,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 6%。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我公司将对上述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做相应调整。
特此通知。
东兴期货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