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原油期货相关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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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02 作者:rsadmin 来源:东兴期货 浏览次数:4328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上能办发[2018]25号文的决定,自201882日收盘结算时起:

原油SC190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7%调整至6%

原油SC1902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7%调整至5.5%
  当上述合约收盘后的持仓量首次超过3万手(双边)时,自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为7%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的执行。关于交易保证金的其他事项按《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执行。

我公司将对上述品种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做相应调整。

特此通知。

 

东兴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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