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郑商函【2018】222号的决定,自2018年6月28日结算时起,苹果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1%,其中苹果期货1807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仍为25%。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我公司将对上述合约保证金标准做相应调整。请各投资者注意防范风险,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东兴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