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上能发〔2018〕9号文发布,中国证监会已批准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能源中心)上市交易原油期货。根据能源中心相关规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市时间
原油期货自2018年3月26日起上市交易,当日8:55-9:00集合竞价,9:00开盘。
二、交易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09:00-10:15、10:30-11:30和13:30-15:00,连续交易时间,每周一至周五21:00-次日02:30。法定节假日前第一个工作日(不包含周六和周日)的连续交易时间段不进行交易。
三、合约
SC1809、SC1810、SC1811、SC1812、SC1901、SC1902、SC1903、SC1906、SC1909、SC1912、SC2003、SC2006、SC2009、SC2012、SC2103。
交易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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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质含硫原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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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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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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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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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人民币)/桶
(交易报价为不含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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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小变动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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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元(人民币)/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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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跌停板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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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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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约交割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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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1-12个月为连续月份以及随后八个季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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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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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00 - 11:30,下午1:30 - 3:00以及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规定的其他交易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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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交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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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割月份前第一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有权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最后交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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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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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交易日后连续五个交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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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割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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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质含硫原油,基准品质为API度32.0,硫含量1.5%,具体可交割油种及升贴水由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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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割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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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指定交割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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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交易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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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约价值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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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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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物交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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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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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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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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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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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基准价
由能源中心在上市前一交易日公布。
五、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
交易所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7%,我司将对保证金比例做相应调整;涨跌停板幅度为5%。第一个交易日的涨跌停板幅度为基准价的10%。
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境外客户可以使用外汇资金作为保证金。以外汇资金作为保证金的,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当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作为其市值核定的基准价,目前能源中心规定可用于作为保证金的外汇币种为美元,折扣率为0.95。
当日闭市前外汇资金的市值先按照前一交易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当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核算。每日结算时按上述规定的方法重新确定外汇资金作为保证金使用的基准价并调整折后金额。
六、持仓公布
当某一合约持仓量达到20万手(双向)时,能源中心将公布该月份合约前20名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的成交量、买持仓量、卖持仓量。
特此通知。
东兴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0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