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大商所[2017]366号文的决定,自2017年12月14日交易时(即12月13日晚夜盘交易小节时)起:焦煤和焦炭品种的1805合约日内交易手续费标准由成交金额的万分之1.8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3。
我公司将对上述合约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做相应调整。
特此通知。
东兴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