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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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08 作者:rsadmin 来源:东兴期货 浏览次数:3828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郑商函[2017]432号文的决定,自20171211日结算时起,硅铁期货1801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为20%,锰硅期货1801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为10%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我公司将对上述合约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做相应调整。

特此通知。

 

东兴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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