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焦煤、焦炭品种期货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大商所发〔2017〕121号文的决定,自2017年4月10日(星期一)结算时起,焦煤、焦炭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合约价值的11%。
我司将对上述品种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做相应调整。
特此通知。
东兴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