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细则》的通知
尊敬的投资者: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细则》(修订版)、《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交易细则》(修订版)、《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证50股指期货合约交易细则》(修订版)、《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中证500股指期货合约交易细则》(修订版)、《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交易细则》(修订版)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10年期国债期货合约交易细则》(修订版)已报告中国证监会,现予以发布,并自2017年4月5日起实施。
此次修订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取消市价指令类型中即时成交剩余撤销指令和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指令;二是将股指期货限价指令、市价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由目前的100手、50手分别下调至20手、10手;三是将国债期货限价指令、市价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由目前的200手、50手分别下调至50手、30手。
详情请见中金所网站:
http://www.cffex.com.cn/tzgg/jysgg/201703/t20170331_20105.html
特此通知。
东兴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