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铜、铝、锌、铅、镍、锡、螺纹钢、热轧卷板、天然橡胶和石油沥青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幅度限制的通知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上期发〔2016〕170号的决定,铜、铝、锌、铅、镍、锡、螺纹钢、热轧卷板、天然橡胶和石油沥青品种自2016年11月24日收盘结算时起,交易保证金标准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幅度限制调整如下:
交易保证金标准由8%调整为9%,涨跌幅度限制由6%调整为7%。
我司将对上述品种相关合约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做相应调整。
特此通知。
东兴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