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铝、铅、锌和锡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幅度限制的通知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上期发〔2016〕158号文的决定,铝、铅、锌和锡品种自2016年11月11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幅度限制调整如下:
铝、铅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由5%调整为8%,涨跌幅度限制由4%调整为6%;
锌、锡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由6%调整为8%,涨跌幅度限制由5%调整为6%。
我司将对上述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做相应调整。
特此通知。
东兴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