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大商所发〔2016〕118号文的决定,自2016年4月29日结算时起,将焦炭、焦煤品种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7%,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9%。
我司将对上述品种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做相应调整。
特此通知。
东兴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