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中金所9月2日公布一系列股指期货严格管控措施,旨在进一步抑制市场过度投机,促进股指期货市场规范平稳运行。
近期,中金所采取包括调高交易保证金、提高手续费、调低日内开仓量限制标准等一系列严格管控措施。措施实施以来,股指期货成交量有所下降,但市场投机氛围仍然较重。为最大限度抑制市场过度投机,中金所经深入研究和论证,拟进一步收紧上述监管标准,出台相关新措施,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与平稳运行。
一是调整股指期货日内开仓限制标准。中金所决定,自2015年9月7日起,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客户在单个产品、单日开仓交易量超过10手的构成“日内开仓交易量较大”的异常交易行为。日内开仓交易量是指客户单日在单个产品所有合约上的买开仓数量与卖开仓数量之和。套期保值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此限。
二是提高股指期货各合约持仓交易保证金标准。为切实防范市场风险,通过降低资金杠杆抑制市场投机力量,自2015年9月7日结算时起,将沪深300、上证50和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非套期保值持仓交易保证金标准由目前的30%提高至40%,将沪深300、上证50和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套期保值持仓交易保证金标准由目前的10%提高至20%。
三是自2015年9月7日起,大幅提高股指期货当日开仓又平仓的平仓交易手续费标准。
四是加强股指期货市场长期未交易账户管理。自2015年9月7日起,长期未交易客户在参与金融期货交易之前,应知悉交易所现行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作出账户系本人使用,不出借、转让账户或将账户委托他人操作,合规参与交易等承诺方可参与金融期货交易。
东兴期货敬请投资者理性、合规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如有疑问请致电4008808211。
特此通知。
东兴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