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大商所发〔2026〕32号公告:《大连商品交易所豆油期货合约》《大连商品交易所棕榈油期货合约》《大连商品交易所豆油期货业务细则》和《大连商品交易所棕榈油期货业务细则》的修改,已由大连商品交易所第四届理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26年 4 月 10 日交易时(即 4 月 9 日晚夜盘交易时)起施行。
相关期货合约及业务细则详见交易所官网:http://www.dce.com.cn/dce/content/2026/ywggytz/18628268.html
特此公告。
附件:相关规则修改对照表
东兴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4月1日
附件
相关规则修改对照表
1、 《大连商品交易所豆油期货合约》
修改对照表
(注:阴影部分为新增内容,双划线部分为删除内容。)
二、《大连商品交易所棕榈油期货合约》
修改对照表
(注:阴影部分为新增内容,双划线部分为删除内容。)
三、《大连商品交易所豆油期货业务细则》
修改对照表
(注:阴影部分为新增内容,双划线部分为删除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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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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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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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豆油期货合约的最小变动价位为2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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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豆油期货合约的最小变动价位为1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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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连商品交易所棕榈油期货业务细则》
修改对照表
(注:阴影部分为新增内容,双划线部分为删除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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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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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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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棕榈油期货合约的最小变动价位为2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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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棕榈油期货合约的最小变动价位为1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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