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大商所发〔2025〕213号的决定,自2025年6月9日(星期一)结算时起,胶合板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水平由40%调整为15%。
对同时满足《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有关调整交易保证金规定的合约,其交易保证金按照规定交易保证金数值中的较大值执行。
我公司将对上述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做相应调整。
特此通知。
东兴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