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大商所发〔2025〕79 号文的决定,自 2025 年 2 月 26 日(星期三)结算时起,乙二醇、苯乙烯、液化石油气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由7%调整为6%,交易保证金水平由8%调整为7%。
对同时满足《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有关调整涨 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规定的合约,其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 保证金按照规定数值中的较大值执行。
我公司将对上述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做相应调整。
特此通知。
东兴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