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中金所发〔2024〕76号文的决定,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减半收取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交割手续费、股指期权行权(履约)手续费,交易所认定的高频交易者除外。
特此通知。
东兴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