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大商所发〔2024〕578号文的决定,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大商所实施如下手续费减免措施,交易所认定的高频交易者除外:
1.免收期货交割手续费。
2.免收标准仓单转让货款收付手续费。
3.免收标准仓单作为保证金手续费。
4.免收期转现手续费。
5.减半收取套期保值交易手续费。
特此通知。
东兴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2月27日